
《33分偵探》是去年堂本剛主演的推理惡搞喜劇,標榜即使是五分鐘就可以解決的超簡單案件,我們的主人公也一定要努力的撐足三十三分鐘的時間,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
我原本以為33分鐘指的是主角會就地辦案推理,在有限的33分鐘之內找出真兇,但一看之後傻眼,原來33分鐘指的是"播放時間",不管劇中人辦案從早上辦到晚上,從鄉間跑到都市,只要符合33分鐘的播放時間就OK。因此我們看到的不是主角的33分鐘推理,而是編劇要如何湊滿33分鐘的情節!
看劇中角色非常自覺地在算時間,才發覺這其實是一齣關於推理劇/小說的後設推理惡搞劇,推理劇的形式比推理本身更為重要。尤其每集在開場不到十分鐘的時間,通常真兇就已經被抓到了(而且幾乎都是現行犯),剩下的二十幾分鐘就要看主角如何在這樣"險峻"的情況下完成推理劇的流程。此時主角的名言就是"如果就這樣破案的話,那麼這一集就要結束了哦!"










